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是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而设立的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管理和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工作;制定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账户管理、个人权益记录、缴费申报、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和支付、离退休人员信息收集比对等业务办理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收支、管理、划拨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等工作,参与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和财务报告及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调剂等办法;承担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和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化管理具体规范、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及社会保险基金内控和稽核制度;承担职业年金归集、管理、经办服务工作和全省职业年金管理机构评选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金保工程系统规划和建设;参与监督和评估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履职情况相关工作;制定全省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对市(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业务指导。
联系电话:0451-87130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