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区人事人才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统筹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职责,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执行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执行相关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责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六)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参与拟订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负责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服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务组织工作,承办以区政府名义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综合管理全区表彰奖励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离退休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跨地区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